公司一名员工产假到期返岗日应该是1月9日,由于人事工作人员疏忽没有发返岗通知,该员工已经超过一个月的产假至今尚未与公司联系也未返岗。年后2月3日上班人事与该同志联系要求复岗工作,但该员工提出孩子尚小,无人照顾为由要求继续请长假至少2个月,何时能返岗还未知。公司今天正式发函给该员工通知下周一返岗,如果该员工仍不回来复岗,公司是否可以以旷工形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是三期员工
sunny1986happy 2023-01-11 15:36 回复 赞(0) 5楼
现在正好遇上一名,现在是请事假,公司领导未批复。
琳达goodluck 2017-02-08 11:44 回复 赞(0) 4楼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7-02-08 11:31 回复 赞(0) 3楼
三期女员工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法律对三期员工的保护不是无限度的。
公司正式下函要求返岗,其仍拒绝,公司可以视为旷工,达到公司规定的旷工时限,公司可以以此解除合同,但要注意相关流程,比如说通知、送达、工会程序、员工手册的民主程序等等。
当然员工说请假,公司要明确拒绝员工的事假申请,如果她提出请病假,且能够拿出相关手续,就不能按照旷工处理。
建议还是和员工讲清楚,尽可能的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