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
根据《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号),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分三个档,分别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也相应设三个档,分别为19元、17元、15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比如,企业在计算员工试用期工资、加班费、医疗期工资、停工停产工资、社保缴纳基数、失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方面,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提高。当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这意味着社会保障水平相应有所提升,有利于让劳动者普遍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