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调整岗位取消,对原岗位两名员工进行调岗,调到工作性质接近的岗位,并且待遇没降低;已私下沟通,员工表达出不接受调岗的意思,并且准备耍无赖,等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进行赔偿,公司应该怎么做才合法?
这属于正常的工作安排,公司有权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安排员工工作,员工拒绝可以先发通知,不上班拒绝到岗超过三天,公司制度有规定属于严重违规吗?如果有,可以开除处理了,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况是工作安排,如果不接受,就属于解除合同,公司下通知,员工不到岗,自然算旷工对待,何来无赖与赔偿之说。
岗位仍然还是司机,所以就不是调岗了。
至于班次的变更,需要看一下之前双方对班次是如何约定的,如果之前没有单单约定为晚班,那么此时公司完全是可以安排的。
员工不接受,公司可以先跟他沟通,了解原因。提供不了正当的合适理由的,员工就必须接受公司的安排,否则公司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