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门店营业员女员工,在本月即将休完产假回岗,在其休产假期间,该门店由于公司改制,承包给原店长。针对这种情况,员工要求赔偿六个月基本工资,并缴纳保险。 人事与女员工进行沟通。
沟通1:欲将其调到同片区批发部门工作,保证原基本工资还有提高,同时也为她考虑,业务时间自由,重返职场照顾孩子方便 ,但本人不同意调动,说没干过;
沟通2:将其调到其它区门店做本行营业员,也不同意,嫌离家远;
沟通3:将她还回到原门店做营业员,基本工资不变,但绩效方式有改变(这部分钱都有公司单独核算给她),本人还是不同意,说原有店面已承包出去,店内的人会挤兑她,她的提成无法保证能挣到原来的金额。
沟通4:这是能想到的最后一个方法,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就是按她的生育款项报销时间,单位还得在其产假休完回来之后,再给其缴纳两个月的社保 ,才能保证生育报销的金额返给她。也就是,如本人就是不来上班,单位再给其缴纳两个月的社保,再补偿其3个月的基本工资,跟其一刀切。
请问各位牛人我该坚持第几种沟通方式呢?或是有更好的解决途径?
首先,明确一点:以你背景描述的情况,该员工拒不返岗是属于无理的行为。所以该员以此做为要求补偿和赔付的基础是不存在的。
其次,最稳妥的是你的方式3,因此情况下岗位、工作地点等均无变化;次之的是方式2,在同岗位的情况下工作内容无变化;再次是方式1,产假返岗后原岗位已不能满足原岗位工作要求,在降低待遇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不可取的是方式4 ,对方要求明显在法 理上站不住脚,在这个问题上企业无明显过错,无需采取此种方式。但若企业以人本为基础,那想怎么给就都可以了,只要不比法定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