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请假制度是以半天计算的,请假时间也只能是上午的4小时或者是下午的四小时,是不能跨越中午的吃饭时间的。哪怕请假一小时能办完的事情也要请假半天或上班中途请假工作的时间就算白干。例如刘某有事请假他的请假时间只能是上午:7:00-12:00或下午13:00-18:00(我们是10小时工作制),像从上午10:00-下午16:00这样就算是请假一天啦。王某今天上午10:30分家中有事要请假,王某从上午7:00-10:30的工作就是白干没有工资的。对此这样的请假制度我个人认为是非常的不和合理,你对此怎样看呢?
只能说不够人性化吧,可以稍微调整一下制度,比如以2小时为请假单位,但是跨越中午吃饭时间的那个区间就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