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认定时间
(1)根据全省认定工作的需要,每月中旬和下旬分别认定两次,具体考场地点提前三个工作日确定通知。
(2)培训方式采用自学、视频培训、面授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报名条件
备注:
① 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下同。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下同。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下同。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三级/高级工: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④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⑤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级/技师: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③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④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⑤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三、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①小二寸蓝底电子照片(姓名+身份证号)(14-15kb);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查询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以上 );
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⑤社保证明;
四、认定费用
收款单位
开户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账 号:131080100018170062492(转账请备注纳税人识别号信息)。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311-89103903
王灵立:18134286768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72号华域大厦508室。
原文链接:http://www.hbrlzy.org.cn/#/detail?id=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