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4-03-14 08:32 回复 赞(0) 4楼
1.“劳动合同薪酬标准都是按照当地最低基本工资签订的”不等于员工工资就是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实际工资超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标准,劳动合同签订的并没有什么意义。
2.“要求员工坐岗打卡”就是正常上班,如果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和工资差额。
3.“与法理和公司整体发展有哪些负面影响”没什么大的影响,不要想的太多,包括劳动仲裁,说实话对公司影响有限,大部分情况下,不存在公司“惧怕仲裁”。
4.维权,目前看或者等待公司安排岗位,或者离职另谋出路,或者按照未足额支付工资而解除合同,发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