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2020年4月20日入职,那么2021年4月20日之后就可以休5天年假,如果员工满了一年之后马上连续休了5天年假,然后在5月份提出离职,那么他是不是不应该休5天年假,最多只能休1天,剩余4天可不可以按照事假扣除掉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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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champoutletori 2021-03-29 14:38 回复 赞(0) 5楼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1-03-29 14:14 回复 赞(0) 4楼
年假一般是按照自然年计算的,入职满一年后(含累计),计算当年年假,比如2021年4月20日满一年,那么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来计算2021年的年假天数(折算)。
2022年再按照整年计算天数。
多休的,不能扣回。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