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该员工在企业做了26年之久,也算是跟着老板摸爬滚打的过来的,今年因身体不适(腰间盘突出)不能正常上班,一直处于在家休养阶段。(此员工离退休不到5年)
①员工的意思:企业不要他了,要辞退他,他也不会再来上班了,
员工诉求:要求社保缴纳到退休,要求赔偿工龄费,其次需要领取失业金(只有被动离职才能领取)
②公司领导层的意思:可以继续来上班,调岗降薪,如果可以开离职证明同时不会存在后续的劳动纠纷是可以给
个人意思:①员工入职企业26多年,在我接受之前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不明确的,入职只是签署了一次合同,根据情况,员工已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有员工自动提出离职即可终止劳动关系,否则若按照员工诉求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从法律角度依旧是需要一笔不小的赔偿金!故是否有办法既不需要企业支付赔偿金 同时员工可以领取失业金而不会反咬一口产生劳动纠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