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率考核指标的思考:
1、考核对象:除了针对HR从业人员,也可综合考虑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该项指标由上至下可能效果更加。毕竟,员工离职并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的责任。
2、考核周期:由于离职率是一个滞后性指标,在过程也会浮动,建议以半年度/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如果是放到月度,其实意义不大,毕竟被考核人能够影响的及时性不够;另外,月度考核离职率,这个数据估计也是每个月上下浮动较大,必要性不高。
3、考核口径:正常有以下几个口径①全员;②关键人才;③新员工;④全员(剔除被动离职)等,看企业的导向选择即可,增强目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