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做教育行业的,月调休是6天。当月未休满6天的(业务人员),可以申请加班或调休,但之前基本上是默认加班,核算加班费,对员工申请加班这块没有明确的方案。财务那边也提出来了关于加班的问题,也为了避免以后有员工找加班的漏洞,现在想要明确员工加班申请和调休。
业务岗属于多劳多得的岗位,公司不强制要求加班,各位因工需要都是自己安排时间,公司对于加班之前没有明确的书面通知,现在纠结点在:月调休6天,基本上就是固定了每人每月有6天休息时间,当月没有休满6天的,就可以申请加班或者申请调休,但这样是不合理的,各位大神有什么建议吗?
目前有一些思路,大神们给看看合理不合理:
1、当月因公司工作安排,导致当月未休满6天的,可在次月月初向主管提交因公工作时间段的加班申请或调休申请;
2、若因个人工作原因,导致当月未休满6天的,则视为本人放弃休息,不可申请调休或加班;
3、因工作需要(不分公司安排或个人工作),导致当月未休满6天的,在一个月/两个月内提交调休申请,不可申请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