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公司是一家集团型的企业,旗下各分公司为独立运营,其中有一家分公司是工厂性质的,主要是对产品包装,我们其他分公司有几个员工的社保费用是以这家公司的名字去缴纳的,所以,总的社保缴纳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产线的包装员,我们并没有为其购买社保,现在人社局正审查我们的工厂,请问我们产线员工不买社保有没有影响?有没有解决办法呢?
2.工厂地址变更了,但还是在同一个市,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吗?
我是一个初入职场的菜鸟,请各位大神多多指教。
kurumiyeung 2015-06-10 11:59 回复 赞(0) 1楼
赶快补缴社保吧,现在是人社局查了,到时候通知社保局就很麻烦,要罚款并为员工补缴。
同一个城市,工作地点变更是没有问题的,建议联合工会出一个通告通知所有员工。
nadiaguangzhou 2015-06-11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