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与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提出)的区别在哪里?求解~~~
昆仑出岫 2021-11-11 16:27 回复 赞(0) 4楼
除了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外,都不是单位能自主决定的,达成条件就可以自动终止,可以说终止法定,企业说了不算。另一点不同就是终止不可逆。
上林 2021-11-04 20:57 回复 赞(1) 3楼
我就给你百度了一个答案。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或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4、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