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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三期女员工管理难题

活动时间:5月29日 09:30 - 5月29日 12:00 37797人正在围观

  各位亲爱的同学们,进入5月的最后一周,我们的打卡话题也迎来了全新的模式:由纯理论式的交流变成了案例式的探讨,那么,在本周的学习当中,你有什么样的收获和疑惑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巩固打卡知识,本周我们组织了这一期“破解三期女员工管理难题”专家面对面活动,对于三期女员工的管理,如果你有什么问题,欢迎在这里和专家一起交流,让你学到的知识更加牢固。

  请各位同学注意查看下方班主任给出的提问规则明细,遵守活动规则,准确、丰富的描述自己的问题,能够让自己的问题得到专业解答的同时,也充分尊重解答的专家。

  本次活动放开参与权限,全站同学都可围观学习!

嘉宾介绍
上海轩轩妈
出校门十余载,从事HR五六年,现任民企小主管,较为擅长薪资福利和员工关系。
马小煜
5年人资工作经验,擅长招聘、绩效两大模块,其他模块也均有接触。
樱子316
8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担任办公室主任和人事部经理,擅长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等模块。
刘伯涵
五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服务于深圳某建筑公司总部,擅长招聘、培训及员工关系。
系主任
打卡课程总设计师,主要负责打卡课程设计,牛人分享内容把关者。
大卡
打卡学习导师,主要目标是帮助大家坚持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各位同学: 请围绕5月上半月打卡学习的“三期女员工”主题来提出你的问题,以便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参与提问请遵守活动规则,以便专家面对面能够有序进行,在有限的时间里为大家解决更多难题!

246

岩泡泡2014春季班

发布于 2014-05-29 09:37:19

员工生产完毕,休完产假后,依旧不能按时回到岗位上班,也不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只是请事假,这样情况怎样处理呢
90

上海轩轩妈

发布于 2014-05-29 09:46:01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或有相关医院的证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工资(各地有不同)。若想你所说的员工请事假,公司可以根据制度批准或不批,同时催促员工返岗上班,如若该女职工不能持有由相关医院的证明而擅自休假的,贵公司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将该行为视为旷工行为,超过一定天数,可以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
38

樱子316

发布于 2014-05-29 10:07:28

    按照规定,女员工产假为98天,在休产假之前,需要办理请假手续,必须要载明的请假期限等事项。有必要的话,可以签订《请长假协议》(长期事假或病假也可以用这样的协议),要写明于预产期,孩子出生后要及时通知公司,产假到期后必须及时返回公司上班,若到期不能来,必须本人来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间按照事假计算)等等事项。如果未办理续假手续,公司将按照旷工处理。双方签字认可。这样以来,就有据可依了。

   不知道你公司女员工在办理产假手续的时候,有否按照以上类似流程办理,我也仅是工作的一点体会,可以参考一下。

12

刘伯涵

发布于 2014-05-29 10:01:29

请假的原因是什么呢?请假的期限又有没有确定呢?如果真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返岗上班,一方面要肯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做好防范:1、单位虽然没有限制产假后请事假的权利,但事假也绝非是无期限的,根据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完善请假的程序; 2、单位也可以对请事假的女职工进行探望,这样既体现了单位对女工的关爱之情,也达到了单位了解女工病情的目的,客观上也起到了对女职工请假事由做一个核实作用。

63

金风117

发布于 2014-05-29 09:47:23

我有一个朋友在交通银行担任大堂经理岗位,属于劳务派遣运功制。入职已经2年了。今年1月份确定怀孕,单位也知道。现在已经5个多月了。肚子渐渐大了起来。前几天行长约她谈话,说目前的情况不适宜做大堂迎来送往的工作,一个是考虑到个人孕期的安全,一个是银行也是窗口行业,影响经营形象。让我朋友与第三方派遣公司联系解决。朋友打电话给派遣公司相关人员,派遣公司表示,如果能坚持上班就继续上,如果上不了需要休息就算自动离职。暂停缴纳社保。
问题一:派遣公司显然已经违法,如果需要劳动仲裁,用工主体是交通银行还是派遣公司?还是一并上诉。
问题二:如果派遣公司停了我朋友的社保,就意味着所有怀孕生育费用不能通过医保和生育保险报销。那么此时如果仲裁结果延迟,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问题三:派遣公司于1年多前与我有朋签订过一年的劳动合同,目前已经逾期未补签,而且没有返还个人劳动合同。这些情况对本案有影响吗?
问题四:如果需要劳动仲裁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33

系主任

发布于 2014-05-29 10:01:38

1、一并上诉

2、由派遣公司承担,在申诉时你可以提出这个诉讼请求,要求派遣公司承担因违法停交社保所造成的你无法享受医保及生育保险报销的损失。

3、逾期未签劳动合同,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过如果你朋友手里没有劳动合同,那派遣公司否认跟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话就会比较麻烦,如果是这样,首先你朋友要找证据证明跟这个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你们还可以诉讼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4、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其它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资料,如考勤记录、工牌、工衣等)、劳动仲裁申请书等

35

阿郎牛牛2013秋季班

发布于 2014-05-29 09:42:37

案情:女,未婚,先孕,无结婚证,无准生证,现解除。女诉求:妇女三期待遇。问:哪些可享受,哪些无?
19

上海轩轩妈

发布于 2014-05-29 09:53:0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公司要解除合同员工要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且公司有确实可靠的依据时,才能在试用期随时、转正后提前30日通知的的前提下,支付法律规定的补偿金,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女员工计划外生育的,公司要劳动法规定给予不少于98天的产假,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这期间员工不想有社保生育津贴,公司可根据公司规定给予事假或病假,停薪留职或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这就看公司了
15

Doris小泽泽2014春季班

发布于 2014-05-29 10:48:21

公司有一员工,二胎怀孕(没有指标),可以享受相关政策吗?
6

刘伯涵

发布于 2014-05-29 10:57:29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应享受什么生育待遇:国家规定产假98天,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女职工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因此,女职工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应当享受98日的产假。但鉴于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不能按照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孕检生育费用不能由社保部门或单位报销),女职工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
9

月影疏2013秋季班

发布于 2014-05-29 09:55:24

问题1,:女员工生产后,提供生产前2个月的结婚证,要求婚假,产假一起休息,是否合法?问题2,该员工一直未参加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结算?问题3,有生育保险销售岗位的员工休产假期间有结转的销售提成,可以因其领取生育津贴而不发放吗?
14

系主任

发布于 2014-05-29 10:18:18

1、法律并没有规定婚假和产假不能一起休,所以员工此举并不违法,就看你们同不同意这样休,一般来说同意无妨。


2、因企业未给员工购买生育保险而使员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即生育津贴),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你们公司承担。


3、不可以,生育津贴是津贴。员工提成是其过往销售努力的结果,算是其应得工资的组成部分,企业不能无故克扣。



12

上海轩轩妈

发布于 2014-05-29 10:16:18

1、婚假,产假一起休息只要单位批准,没什么合法不合法

2、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3、员工休产假期间有结转的销售提成建议发放,毕竟是员工的劳动成果

5

小焕焕2013秋季班

发布于 2014-05-29 09:58:10

请问未婚先育享受妊娠假、产假、哺乳假吗,享受生育险待遇吗
6

樱子316

发布于 2014-05-29 11:17:06

    对女职工三期的保护,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区分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其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妇女的基本权益。国家规定98天产假,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有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应当享受90天的合法产假.

  但是享受生育险的待遇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有准生证和出生证;二是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

4

小瓶子0123

发布于 2014-05-29 10:55:59

要解除哺乳的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7

马小煜

发布于 2014-05-29 10:58:21

单位可以依法与哺乳期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员工也可以依法拒绝单位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也可以要求单位除了以上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外另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比如在解除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期间以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等。 如果单位不同意员工的要求,那么单位不得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不要在三期内强制解除合同

4

shuhanwei2013春季班

发布于 2014-05-29 10:03:14

员工修完产假但一直没有回岗,等到过了有将近半年才回来,回来后也不好好上班,因为该员工一直不缴纳保险,但他要求公司给予产假时的工资,还有生育津贴。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
4

樱子316

发布于 2014-05-29 11:04:48

那就看请产假的时候,是否签订了《产假协议》,是否约定了若是假期满后不回到公司上班,有什么样的处罚措施等。如果约定了,就按照约定的办理。生育津贴是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才可以享受的,所以她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公司应该这样做:一是正常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二是若是该员工到劳动仲裁去申诉的话,公司败诉的话,公司得补齐该员工自入职之日起至产假结束的保险。

4

joan033882014春季班

发布于 2014-05-29 09:35:31

有一个合同期快到期的员工,她准备要小孩了,因为公司属于高危行业,公司不准备跟她续签,怎么处理起来比较好呢
17

系主任

发布于 2014-05-29 09:40:12

准备要小孩了?怀孕没有,如果在合同到期日前还没有怀孕,公司如想终止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即从08年1月1日起),企业终止劳动合同也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企业服务年限算,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已经怀孕上了,就不能到期终止了,必须延续至三期结束,即其小孩满一周岁之日时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3

小月丫丫2014春季班

发布于 2014-05-29 10:48:46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取得生育指标就生二胎,按照社保局规定是不能报销生育保险的,这种员工公司需要安排产假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3

刘伯涵

发布于 2014-05-29 10:55:57

第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应享受什么生育待遇:国家规定产假98天,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女职工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因此,女职工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应当享受98日的产假。但鉴于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不能按照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孕检生育费用不能由社保部门或单位报销),女职工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

第二、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这些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的还是未婚的,是符合计划生育的还是违反计划生育的,只要是女职工怀孕的,就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就业保障权(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是例外)。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当地计划生育机关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基本上和用人单位无关。因此,以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小月丫丫:出于法律风险和人道主义考虑,个人不建议单位对怀孕女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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