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三茅会员HR知识充电站,本期为你分享的主题是——三期女员工管理之“劳动保护与岗位调整“。
我们前面提到,国家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和待遇。这些保护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企业能不能对三期女员工进行调岗调薪?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关于三期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岗位调整问题。
首先,国家对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劳动强度的限制、不得安排加班、不得安排夜班劳动等方面,具体来说就是:
1、对于孕期的女职工,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企业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企业不得安排其加班和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3、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哺乳期禁忌从事的活动,不得安排其加班和夜班劳动。
问题来了,女职工怀孕后可以要求不上夜班吗?
我们刚刚说过,对孕期女职工的夜班劳动,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即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和夜班劳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安排怀孕不满7个月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但是,如果怀孕女职工确实不能胜任原劳动或夜班劳动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要求单位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单位应当同意。
这样一来,就涉及到了岗位调整问题,三期女员工的调岗分为两种:
一是女职工申请调岗:如果女职工由于怀孕不能胜任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可以要求单位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于上述调岗申请,单位应当批准,并给予合理安排。
二是单位安排调岗:单位安排调岗的情形比较复杂,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议也比较多。一般来说,单位安排女职工调岗时,调岗的理由应正当合理,并且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试图利用调岗变相降薪,或借此逼迫女职工主动辞职的做法,都很可能招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那如果女职工不同意调岗,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针对“三期”女职工调岗时,如果女职工不同意,单位应尽可能协商解决。由于法律对于“三期”女职工规定了特殊的解雇保护制度,因此即便调岗理由充分合理,也不能因女职工拒绝到新岗位报到,而认定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举个例子,小林于2008年与某公司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的职务为总经理助理兼销售经理,月薪一万。半年后,小林怀孕了,公司给她发出了调岗通知,内容为:“根据你过往销售拓展结果及综合表现评估,公司认为你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因此,将你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内勤。”调岗后,小林的月薪由之前的一万块降到了三千块。小林不服,向公司提出了异议。公司的回答是“如果你不同意,只能在家待岗。”
我们来听听律师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律师认为,企业通过调整三期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以变相达到降薪目的的现象很常见。首先,无论是否调整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就像我们在前面三期女员工管理之工资和福利待遇”一节中所介绍的,对三期女职工降薪是绝对违法的。其次,对于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作出调岗的决定,我们要明确两点:第一,对员工的调岗降薪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能变更。第二,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形下享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其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具有合理性。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单方调岗的理由,但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且鉴于“三期”女职工的特殊情况,调整后的岗位不应是其不宜从事的工作,否则用人单位擅自作出的调岗决定无效。
在这个案子中,公司的调岗理由是,根据小林过往销售拓展结果及综合表现评估,认为小林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显然,公司必须同时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小林确实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单凭这一句话是不能够随意调岗的。至于销售拓展结果和综合表现评估如何证明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必须拿出相应的考评制度和考评记录,并且前述制度应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过的。因此,本案中公司如不能举证证明其变更小林岗位的合理性,那这个调岗行为就是无效的。更何况,公司最终的单方待岗决定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完全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简单总结一下今天的内容:对于孕期女职工调岗的问题,企业应尽量通过与女职工协商一致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企业单方面调岗时一定要谨慎,调岗理由必须合理正当,前后岗位具有关联性,才能避免违法的不利后果。企业出于对孕期女职工的关心,单方作出对女职工有利的调岗,是完全可以的,无需取得当事人的同意,但绝对不能降薪。
对于不适合“三期”女职工从事的工作岗位,如需常年出差的销售人员、公共交通的司乘人员、需长时间站立的商场专柜或电梯小姐等,可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其怀孕后工作岗位的调整作出相关的约定。企业之后根据该约定作出的调岗决定,即是合法有效的。
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了,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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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内容选自《HR全程法律顾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效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