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229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驳回贾某相关申诉,同时责令酒店撤销生育费用包干做法。本案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争议焦点:
★焦点一:未婚而育是否可以休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可见妇女生育期间的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休产假要求时企业都应当无条件地批准。国家规定 90天产假,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有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应当享受90天的合法产假。
可见本案例中该酒店批准贾某法定产假的做法是正确的。
★焦点二:未婚而育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中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第四十一条中又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当中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说明生育保险的设立是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贯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是不能享受相关保险待遇的。 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的公民,而像本案中贾某的未婚而育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 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因此,贾某不仅不能够享受产假期间的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工资等在内的相关生育保险待遇,而且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焦点三:职工未缴生育保险,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假设贾某先婚后育,如果她未缴生育保险费,是否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呢? 1994年12月14日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中明确规定,生育保险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 可见,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与职工个人是否缴纳生育保险费无关,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如果贾某婚后生育,酒店是不能以其未缴纳生育保险费为由,拒不给予贾某生育保险待遇的。
★焦点四:生育津贴可否以包干的形式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可见,生育津贴不能采取包干的办法,而必须按照企业职工相关工资水平来发放。该酒店的做法是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如果本案中贾某先婚后育,该酒店应当根据上述法规,按照酒店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贾某生育津贴。
228楼 Jeeb
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原因如下:
未婚先育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相关部门不会给予办理准生证,生育保险经办部门会以缺少此项资料不受理待遇报销。
227楼 加油不松懈
没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今天又多学了一层。
226楼 章鱼小丸子的小小丸子
学习了
225楼 Lesanity
学习了!
1、未婚先孕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所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但只要是在生育期,仍旧可以享受产假。这是国家政策对妇女的保护。
2、同时,生育保险是有企业缴纳的,只要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同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员工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的。
3、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不允许任何包干形式发放。
学习到很多东西,谢谢!!
223楼 小小娟娟
学习了!
222楼 空白纸2015
看了半天,到底未婚先孕企业应不应该支付工资呢
荡美灭日
@空白纸2015:产假必须休!但与生育相关的其它福利待遇均没有,因该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在先。
221楼 小小八的
根据此案例学习到一下三点:
一,不论是未婚生育还是先婚后育都可以享受到90天的产假;
二,违反《计划生育法》的不但得不到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而且还要为此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只要符合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公司不能以其未缴纳生育保险费拒付生育保险待遇;
四,生育津贴不能采取包干的形式,必须按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发给生育津贴。
小小八的
@小小八的:呜呜,是四条
拉乌SS
@小小八的:现在产假不是98天吗?还是说也分地域呢?
泡芙之泡芙
@拉乌SS:我也是有这个疑问
220楼 匆匆那年1515251
学习了!
1、未婚先孕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所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但只要是在生育期,仍旧可以享受产假。这是国家政策对妇女的保护。
2、同时,生育保险是有企业缴纳的,只要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同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员工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的。
3、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不允许任何包干形式发放。
学习到很多东西,谢谢!!
219楼 撒哈拉沙漠1
学习了!
1、未婚先孕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所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但只要是在生育期,仍旧可以享受产假。这是国家政策对妇女的保护。
2、同时,生育保险是有企业缴纳的,只要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同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员工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的。
3、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不允许任何包干形式发放。
学习到很多东西,谢谢!!
218楼 扁担
学习了
217楼 赵小新0127
学习了
216楼 Y01110106
学习
215楼 麻辣聪妈
学习了
214楼 wangcx0125
1.未婚先育,虽然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但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可以享受产假的,但不能享受生育保险;
2、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按照员工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员工是不缴纳生育保险的,所以企业不能以个人为缴纳生育保险为由,而不给予员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3、生育津贴是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的,所以不能采取包干的形式发放。
213楼 蓝山茄菲1
学习心得:
1、未婚而育,虽然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但可以比照政策规定享受产假,但不享受产假期间生育津贴;
2、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这与员工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关。即便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如果员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那么用人单位也应为按国家政策为员工支付生育津贴。
3、生育政策是国家法定国策,不能采取包干形式发放。而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让员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12楼 馨子123
学习了
211楼 梦幻天子
案例中只是未婚先孕,但是人家还没生育啊!难道未婚先孕和未婚先育是一个概念吗???如果在生育之前办理好结婚相关的所有手续也还是不能享受吗??
小飞飞飞飞飞
@梦幻天子:可以享受,补齐就好了
如果还能再重来
@梦幻天子:对头
wangcx0125
@梦幻天子:如果在生育之前补齐相关手续,就不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法了,可以享受了
拉乌SS
@梦幻天子:这个还真是个问题。。
210楼 Darklover
1、2012年4月18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被国务院令第619号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代替。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没有提到非法生育的处理措施。
So,非法生育产假肯定是有的,但产假待遇只有参照地方计划生育条例;如果地方条例也没有提到,那么从法理上来讲是可以享受产假待遇的;但是这一点没有从法律上进行明示,所以企业也可以选择不提供产假待遇,只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