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期满1个月前单位书面通知到期不再续签,劳动者提出续订并要求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请问这是否属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支付补偿金即可,还是说这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
终止解除(首次劳动合同终止),只需提供经济补偿金,N
违法解除(除首次劳动合同终止外),需提供经济赔偿金,2N
如果有工作能力,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都已经是这种局面咯,你可以考虑跟公司协商N+1,或者外加一些条件。
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用人单位不续签,2N
这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2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