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大神:
请教下,入职即为办公室主任综合部长管理岗位,75年女性。签了5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到期时间是2027年12月31日,无年休徦、无双休。目前仍是劳动合同阶段,但是公司员工社保参员填为员工,去年起公司代缴社保,公司和个人部分均为员工扣费。请教下各位老师,我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赔付N+2合适和年休、周末加班补偿合适吗。
我帮你重新理顺一下思路。
你说是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偿金,那么我理解应该是你提出被迫解除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涉及到补偿金问题,如果是你单方面辞职就不存在补偿问题了。但是如果是你提出的被迫解除,你首先要明确被迫解除的理由是什么?具体针对的是公司哪项违法违约行为。
而具体选择什么理由,则要看什么理由举证最便利最有效,按照你简单的描述,公司存在的几个问题中,1、签了5次合同,按理说应该已经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但是你的合同依然是固定期限合同,那么久存在两种可能,一个是你5次合同签的主体可能不是同一家公司(虽然事实上是同一家老板)。二是5次固定期限合同是你主观要求签订的或者你无法证明是公司要求签订的。
2、公司没有年假,这个理由提被迫解除其实有点牵强,这个存在这么几个情况,公司没有年假制度,公司不提,员工也不提就这样几年工作下来了。公司有年假制度但是没安排,员工也没要。公司有年假制度,员工要了,公司没给,公司有年假制度,但是跟员工协商一致不休,员工当时同意了,离职时候又反悔,公司有年假制度,员工要了,公司没给,现在员工要离职,公司同意给补。这些具体的复杂情况都会涉及到举证问题,以及最后认定你被迫离职是否成立。
3、公司无双休,这个本身不违法,不能以此为由提被迫解除。但如果公司存在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这个情况可以提被迫解除,但认定加班和加班费本身是很复杂的一个问题,举证责任在你。
4、社保参员为员工,这个不违法,去年起公司代缴社保也不违法,都不能用作违法解除的理由。
所以具体你想以什么理由提被迫解除,要想清楚,一是要保证理由的合法合理无可辩驳,二要保证证据充分,
关于赔偿问题,员工提出被迫解除合同的补偿标准是N,+2的部分应该是你额外要求的,这部分属于协商部分,但是公司凭啥跟你协商呢,因为给N就已经达到法定标准了。
所以,怎么要到这个+2,正确的做法是,提被迫解除(前提是你这个被迫解除如上 所述确实成立)要求补偿N,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如加班费,年假补偿金,不足额缴纳社保的差额,以及其他你认为公司存在违法的可以拿捏的问题等等,这一堆的钱总额要超过你要的+2,而+2是你们最终协商谈判的底线,这样才有机会,如果你一开始就要+2,既没有法律依据,公司也不会跟你谈。
你是这个女性?并且是办公室主任岗位?这个岗位是否涉及相关人事的工作?我理解这个岗位的职责应该有相关人事行政方面工作吧,那如果有,作为部长管理岗,你明知故犯,凭啥要求被迫解除呢?
和公司协商,如果公司依旧不以合法方式给你缴纳社保,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N,离职原因要写清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保存劳动关系、工资流水、社保记录、公司不缴社保的聊天和通知,走仲裁。(你主动离职,只有N,至于你说的+2就没有这个说法,加后面是什么意思,你上网查查先搞明白)
未休年假能追溯几年,各地不一定,一般可以追近2年,但也支持“无法提供索要年假失败”的记录和证据,默认为自愿放弃年假。具体还得看当地仲裁委怎么判。
单休,如果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合法。如果违法了,提供每一次加班的证明,可以索要对应的加班费。
看你的描述,你在一个极其不正规的公司,你对法律条款和赔偿事宜也基本没搞清楚,大概率这么不合规的公司也不可能给你按法律赔钱,更别说还协商给你补年假和加班的钱。
1、协商看公司给不给赔偿,给多少你能接受,一般推荐拿钱走人了事,有的仲裁、法院一套一年也走不完流程。
2、协商不成,那就找个律师,给你专业的仲裁意见,走仲裁。
员工提出解除,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理由是什么哪?未缴纳社保?未足额支付工资? 前者已经缴纳了,只是费用由你自己承担,你如果主张公司承担公司应当承担的社保部分,我觉得没问题,但要求公司给补偿金,恐怕难被支持;如以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解除,这就和下一个问题加班费是一个问题,由于长时间未提异议,恐也难以被支持。
且,即使公司违法,员工提出解除,补偿金也是N,没有+2。
所谓的管理岗,公司也可以调整的,这只和退休年限有关,与补偿金没什么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