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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1月6日,麦某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2年6月1日,家属与肇事司机签订赔偿协议,共赔偿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735000元。
2023年7月18日,人社局认定麦某为工亡。
公司未为麦某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后家属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亲属抚恤金。
2024年5月31日,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向家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80元、丧葬补助金32352.4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52200元,合计961232.48元。
公司对仲裁裁决结果的金额本身无异议,但主张应扣除家属已获侵权赔偿的735000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问:家属侵权人赔偿后,公司的工亡待遇应否扣减已获赔偿款?
A:需要扣除
B:不需要扣除
B
B,不需要扣除,我觉得三楼说的很对
丧葬费扣除,其余不扣,可以双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