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离职员工,前面2次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没有续签合同 由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在盖章文书中写的:标题: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关系协议书内容:由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于X年XX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已知以达到拥有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自愿放弃该权利,没有协迫行为这样写有哪些风险,需要怎么调整呢,谢谢老师
我个人行为习惯,谨慎些。因为以前出现过第三次未续签,员工后来反悔,仲裁的事。具体语言组织如下:经双方确认,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经劳动者本人自愿申请,真实自愿放弃本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该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是本人独立作出的真实意愿。劳动关系终止后,所有劳动报酬、福利、经济补偿等已全部结清,再无任何劳动争议,劳动者不得就劳动关系相关事项向用人单位提出任何额外主张。本协议为双方就劳动关系终止达成的最终合意,双方均自愿遵守,不存在任何可撤销、无效的法定情形。
单位提出的话是解除劳动关系,只要双主协商一致,解除就可以。 终止只有法定的几种条件。
删掉无固定的描述 直接协商解除即可
单位只要给补偿金,员工个人应该不介意用哪种方式。
员工已知以达到拥有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自愿放弃该权利,没有协迫行为
这句话不需要,就双方协商一致于X年XX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