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如果劳动合同工资写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是以实际约定的工资为准吗?
以约定为准
1.法律原文(《劳动合同法》第 20 条):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或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合同写的就是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时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 当地最低工资。 按 “约定工资的 80%” 算:最低工资 × 80%。 但法律同时要求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本身中国政府网。 所以这种情况下:80% 那条线自动作废,只能以最低工资为底线。 举例(假设当地最低工资 2000): 合法做法:试用期工资 ≥ 2000 合同写:转正工资 = 2000(最低工资)试用期如果按 80% 算 = 1600 → 违法(低于最低工资) “以实际约定的工资为准吗?” 企业不能通过把合同工资压到最低工资,再按 80% 发试用期工资,那样就违法了。 是的,以劳动合同书面约定的转正工资为基数。但无论怎么约定,试用期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总结: 合同工资写最低工资 → 试用期工资不能再打 8 折,必须至少等于最低工资。 试用期工资标准:取 “约定工资 80%” 和 “最低工资” 两者中的较高者。
约定,但是一般劳动合同里面签的那么低,员工会有意见不愿意签的啊
试用期期间,按实际约定的80%或100% 支付月薪
劳动合同工资条款写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而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此约定,视为双方变更了工资条款的约定,以实际发放的为准。
计算补偿金,加班费等,大部分地区也是以实际发放的为准,而不是劳动合同中写的最低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