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案情简介
张某与青海某商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书》,从事骑手岗位外卖配送工作,张某根据青海某商务公司派发的订单信息提供外卖配送服务,自身并无拒绝接单和自主决定配送费数额的权利。
张某在送餐过程中被撞伤,青海某商务公司以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未为张某申请工伤认定。
张某遂申请劳动仲裁。后张某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提问:张某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A:是
B:否
点击查看案例详解
A
劳动关系的认定,不看合同名称,只看实际用工的事实特征。公司试图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规避劳动关系,但司法实践中 “实质重于形式”。员工可通过保存工作记录、派单信息、工资流水、沟通记录等证据,主张事实劳动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