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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4年3月12日,重庆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与李某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2023年10月8日,双方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称,双方于同日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约定李某某放弃向公司及关联公司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任何权利,公司基于双方的约定向李某某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2024年3月28日,李某某向社保中心投诉公司未为其足额缴纳2014年4月至2023年6月的养老保险。
问:公司是否要为李某某补缴足额养老保险
A:是
B: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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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答案是【A】公司需要为李某某补缴五险一金
社保的缴纳不仅是双方私权利的处置,还涉及国家社保统筹的公权力内容,所以不会因为协议中表示放弃而不被催收。就好像刑事犯罪一样,不是受害人撤案就一定不会被刑事责任。
可以补!直接到社保稽查部门就可以,如果不能实现。可以走法律程序,持法院的判决书,社保机构可以办一补缴。
要补,虽然难。难也是因为现实中本来就是民不报关不究的,自己还不当回事的那种,那就没办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