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公司有个人离职,24年5月扣过他1个月工资,现在他离职,追溯不了扣工资这个事了吧,因为已经过了1年了,求大佬解答
要从离职开始算1年。
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不一样,克扣工资的是普通时效(一年),拖欠工资的是特殊时效(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在职期间都可以提出,但离职后需要在一年内提出)。
看楼主提供的信息,初步判断为克扣工资,适用于劳动仲裁的普通时效,所以目前已经超过时效了。
支持前边时效的回复。不累述了。回复下---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时的赔偿责任吧。三茅之前的网友提问过这个问题,找了下,需要公司举证员工存在着失职行为,造成了可计量的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是由员工失职造成(因果关系)。且即使前边都举证完备,员工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是全额的损失,看到的案例多数是考虑员工的失职承担,个人收入等的综合考虑,一般不超过50%的额度。中间的操作过程要求还是很高的
若扣工资无合法依据,员工仍可主张权利,仲裁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起算1年,需结合具体扣除理由判断是否超期。
啥时候离职的?离职之日一年内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