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们, 这边有个问题想要求解答,关于业绩考核问题一位员工的薪资情况:1、基本薪资 您在试用期的税前薪资为8000元,转正后税前薪资为8000元。试用期转正标准为成功完成所负责职位的招聘录用。2、公司以双周为考核周期,对周期内的结果指标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分为“达标”、“未达标”:2次“达标”,即为完成当月绩效标准; 一次达标一次“不达标”,则扣除基本工资500元/每月;两次考核均为“不达标”,则扣除基本工资1000元/每月;新员工入职日起加额外一个完整自然月为新人适应期,不参与绩效考核。目前出现问题: 我们公司一个月有每两周一个考核,两个双周都完成了不扣绩效,有一个双周没完成则扣500,两个双周都没完成则扣1000,有员工头一个双周没完成绩效考核,在第三周离职了,那后面的那个双周的绩效薪资给吗?那如果有员工那一个月里面只做了一天或者几天就离职了,那这个绩效薪资怎么算?
离职的当周就不要扣了,按天计工资,有几天算几天就是了。
按照你们的方案,应该只看结果,达成就给,没达成就不给,不考虑影响因素,如果只做了一天,达成了也给,没达成就不给。
以上是基于你们方案的理解,不涉及合理与合法范畴!
这种情况,建议就别扣了,直接换算成每天的薪酬发放吧
如果这个绩效考核入职的时候是跟员工明确了,也签字了,那建议是按周或在职天数同比例核算。也应该在绩效考核里明确在职天数为多少天开始核算,明确核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