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某销售员入职,约定试用期三月,三月内未交社保,转正后补缴。试用期间工资条上有社保补贴一项(但也没有就此约定协议),转正后试用期社保已补缴。现在可否要求员工返还试用期的社保补贴?各位同仁有什么好的建议!
要不回来。
你先要啊,要不回来再说啊,万一人给了呢
这就是典型的宋江式烦恼,都已经在梁山上了又操心如何吃牛肉才能被朝廷许可。
这个要综合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多少,补贴是实际补贴还是从本就是工资部分中抽离出了部分,除去补贴外,是否低于最低工资等等。
如果确实属于补贴,可以与员工协商,要求其退还。
只是我不是很理解,为什么先发补贴,后又补缴,很不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