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根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
单位或职工之间以任何形式约定少缴或不缴社会保险费,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可以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费吗?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
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保费或者由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