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咖,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母公司和子公司人员借调,借调人员劳动关系在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属地不同,能否由子公司发放薪酬。之前也考虑过一种方案,就是母公司代发薪酬,由子公司以“技术研发服务费”的方式将费用打到母公司账户上,母公司开具发票。但是考虑到母公司工资总额紧张,想有一个更有的方案,不知道子公司发放薪酬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合规。请各位大咖指教。
1、“工资总额”四个字说明,你们国有企业。
2、国有企业,就不建议你们再找寻其他方案了,因为劳动关系主体在哪,原则上就由哪里发放薪酬。
3、如果不是劳动关系主体发放,上级或国资委巡查的时候,这必然是一个整改项。
4、工资总额的话,我不知道你们是几级公司,在总额核定的时候,其实是可以出具说明向上级说明、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