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起,深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由【3523元-26421元】调整为【4492元-27501元】,由于这个新的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对于因延后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而产生的2024年7月至11月养老保险费差额,缴纳方式安排如下(来源深圳税务咨询):
1)灵活就业缴纳社保的人员
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补缴,即使不补缴也不会影响缴费记录。
如需补缴,在2025年1月1日系统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后,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费,主动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报渠道在【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功能模块进行缴费。深圳市税务局对此不开展批扣。
2)企业职工
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操作补缴费用。在2025年1月1日系统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