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劳动者请病假是受到劳动法保护的。员工生病确需请假治疗、休养的,不分试用期还是转正之后,都可以向用人单位请病假。员工在试用期内休病假,如果影响了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考察,用人单位可以在合法期限内延长试用期,但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试用期请病假的,应该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休的病假天数超过法定医疗期,并在医疗期满后不从事原来岗位,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理由也不应是“不符合录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