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时间及申报口径
用人单位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项目工资构成。
2、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具体操作如下:
单位职工人数较多
建议通过点击【下载参保职工】,导出含单位职工信息的Excel模版,在模版中填写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后。点击【添加】-【外部文件导入】,导入成功后,确认信息无误,提交申报。
单位职工人数较少
建议通过点击【添加】-【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录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后,确认信息无误,提交申报。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
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申报缴纳】-【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模块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
2)线下申报渠道
用人单位可持加盖公章且有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