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问答社区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2020年4月10日,张三与某公司签订《京津冀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销售,工作地点为永清县。
2023年12月13日、14日、15日、16日,张三居家未外出。张三通过微信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备,13日内容为“永清下雪,家中办公,上宴请赠酒方案”,14日为“大雪路滑,家中办公”,15日、16日为“永清路面积雪,路滑,无法访销,家中办公”,但没有得到公司管理部门的批准。
2024年1月30日,公司向张三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张三连续旷工3天以上,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张三解除劳动合同。
张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问:你认为,本案中法院会支持张三的诉求吗? A:会B: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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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第一种情况::先确认2023年12月13-16日的具体天气情况如何,确实是不可抗力的因素,且员工已经在微信向公司报备,公司领导原则上应该准许,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张三的诉求。
第二种情况,如果确定2023年12月13-16日的具体天气,并不是不能上班的情况下,且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相关规定符合法规要求,向员工公示,制度表现连续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那么法院不会支持张三的诉求。
A.会
1.张三已报备因天气原因导致家中办公,由于客观环境限制而调整工作方式,并做了工作安排;
2.张三如能出具相应的工作联系内容证明材料,即可证明个人已经做了相应工作。公司解除不合理。
解除的根本原因大概率不是旷工,只是最终公司拿这个说事罢了。
所以解除想具有合法性,不仅是员工手册的规定,还要看具体情形,具有合理性的才能被支持。
一、查询当地实际天气情况,结合媒体上因下雪导致的交通拥堵及事故报道,综合判断居家办公的合理性。 二、员工在微信群里报备,“未获批准”领导明确拒绝,还是装没可见不回复? 首先要补充以上两点事实细节的确认,再来讨论对错。 三、公司制度。 四、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