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但是项目上面的甲方私自招聘人员去用,结果过了三个月之后才告知我们要给这个员工出工资,想找员工补签合同和离职资料,但是员工已经去了外地,这个员工工作了8天,工资一千多,现在想把他的工资打在我的账户上面,让我私下转给她,这样能最大减少工资的风险,想问一下需要保存什么证据,转账给员工的时候要不要写清楚是工资,以及说明为什么没和他签合同的原因,留好证据
为啥要建立和保留对自己公司不利的证据呢,离职员工都不提,你这么上心干啥,玩无间道吗?
我就好奇这事,这锅怎么倒你头上的
工作才8天,甲方私自招聘的,你们应该是乙方吧,又不是你们招聘的人,你们为啥要认呢?这就比如你们公司的员工工作做不完,找自己的朋友来帮忙做了几天,把工作做完了,人走了,公司才知道这回事,然后员工说公司要支付这位朋友工资,你付么?
好在只有8天,时间短,也能说是短期劳务用工,支付劳务费,不要补齐合同和离职资料了,这签了还留下证据了。
出钱可以,钱给甲方让甲方给这个人员,你们跟这个人员不要产生直接关系
呵呵呵,社会那啥,我就觉着根本就不是这千八百的事,自己去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