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单位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照2023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3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照2023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3,555.25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湖北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下限为 2,210 元。
缴存比例:同一年度内企业只可选择一个公积金比例,分5%、8%、10%、12%四种,比如:本年度选择12+12比例,当年度申请调低到5+5比例的,当年度不能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