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标准
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限标准:2024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照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为29961元。
下限标准:2024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确定为1960元。若2024年度内福建省人社部门对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则新开户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已缴存单位新开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应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4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规定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上限标准:2024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为7190元。
下限标准:2024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下限为196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