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通知,调整了关于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内容如下:
根据2023年度珠海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人民币1,900元,2023年度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人民币11,156元,在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珠海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人民币1,900元, 上限为人民币33,468元。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