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6月24日发布《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内容如下:
自202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元(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3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在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广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人民币2,300元, 上限为人民币39,579元 ( 2024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本次不予调整,仍沿用当前缴存基数)。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2024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