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劳动合同顺延后,单位是否还需要按照合同到期不续签一样发放赔偿金?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就是要支付补偿金的,跟是否顺延没关系!
楼主,你这问题背景说的太简单了,不太好分析呀,劳动合同顺延有很多种情况,不知道你问的是哪种呢?
1、因公司出资员工培训,约定服务期的,合同到期后可顺延到服务期结束;还有因为保密岗位,约定了脱密期的,合同到期后顺延到脱密期结束;因劳动合同约定了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提出不续签,自动顺延几年的;因为女员工三期期间,职业病期间等情形,劳动合同到期顺延到该类情形结束的(具体看劳动法45、42条)。。。。。。
2、所以,总结来说,如果有法律明确条款的劳动合同到期顺延,或者有用人单位和员工书面约定的劳动合同到期顺延,劳动合同期限都自动顺延到所约定情形消失,此时,再看是续签合同还是结束合同,单位提出还是员工提出,合同条款是否降低等等,来判断是否支付赔偿金。
第一次到期后,公司原因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第二次到期后,公司原因不续签,有些地方支持给补偿金就不续,有些地方强制性要求必须续签无固定期限,大概可分为北派不允许南派允许不续签无固定。
合同顺延是指合同到期后单位本可以不续签、支付补偿金,但因特殊情况必须等到特殊情况消失才能终止合同。特殊情况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所以,当特殊情况消失后,单位可以终止合同,但仍需支付本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顺延,看看具体情况。 原则上顺延是因为员工特殊情况才产生,这时候双方已经有过沟通,是确认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不然就是到期不续签了)。 故不需要进行补偿。但劳动合同顺延也记得需要保留证据,往来信息,确保劳动者能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劳动合同的签署。
另,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也是不需要发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