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领导让我无偿劝退一名试用期员工(这个月是试用期的第三个月)。她本来就说9月开学,做到8月底的。但是提了离职以后,工作表现一直不佳。具体变现为;1、上班期间看小说(已警告过了);2、是她的工作是负责资源分配的,在资源没分配完毕的时候跟同事闲聊,耽搁销售部接收客资的速度(刚发现未告知求职者)。
领导觉得她的心已经不在工作了,觉得会影响到其他同事的一个工作状态。想让这位同事做完这个月,下个月8号就不用来了。
请问应该怎么跟求职者面谈呢?
直接通知即可,没啥需要谈的。
提了离职,那就不是劝退了,结束时间可以公司决定的 ,而且还是在试用期。直接说交接工作和最后离岗时间就好。
直接说,这种情况在就是在浪费人工成本,对办公室的工作氛围也造成了影响
直说就好了。另外本质上离职申请是一个邀约行为,可以批准提前的,那些什么3天5天7天30天等等等不是等于号,是区间。
直接说你提了离职,领导批了,为了弥补你的空缺,新人也招到了,所以你就做到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