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销售出现过不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消失的情况,虽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可是担心员工在外以公司名义借款,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现在劳动法规定不能抵押证件也不能担保,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规避这种风险呢?
1楼说的很对,企业必须严格管理公章印鉴、授权书、盖了章的空白合同等等,否则,公司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二,可以在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合同中约定,除非公司盖章确认,否则,任何人的签字、承诺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建立及时对账和相关信息回馈制度,不能让业务人员完全控制客户。
。。。。这种问题你防不胜防啊,说难听点,如果没任何公司凭证和印章,其他公司也能借给他钱,那么只能说其他公司就是傻。同样的,他们也没有证据来找你们还钱。所以你只要保留好一些公司印章、凭证之类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