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新招进一名行政,面试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购买社会保险。
3个月后公司认为她不符合这个岗位,没有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并将她辞退。此时已经超过员工正式转正5天。
员工要求公司对她进行一个月工资补偿金的赔偿和社保补偿。公司愿意为其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金,但社会保险约定是转正后才购买因而不愿意支付社保补偿。
请问公司能拒绝补偿社保这块吗,要怎么规避这个情况的发生呢。
如1楼所说,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缴纳社保,试用期也应该缴纳社保。
如果公司不想缴纳的话,给他一个月工资补偿金他仍不满的话,让他申请仲裁吧,很多地方的仲裁是不受理社保问题的,认为这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职权,不属于劳动争议。
社保缴纳问题只有由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当然,各地区执行标准不一样,同一地区不同时期也不一样,前些年沈阳地区劳动仲裁是会受理社保问题的,现在已经不受理了,但是最近好像有风声,仲裁又要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