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有建立一个不算特别完善的培训体系,其中培训的外训,需要签订培训协议,其中有个条款:
自培训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服务期按如下约定:
1) 培训单次总费用在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一年;
2) 培训单次总费用在3001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两年;
3) 培训单次总费用在 6001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三年;
4) 培训单次总费用在10000 元以上的服务期为五年;
如有违反,则根据乙方培训结束后的已服务的年限按比例抵消,就剩余尚未服务的年限向甲方补偿。补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未履行的服务期/服务期。这个服务期是不累计叠加的,比如说,1个4月10日培训结束,花费1600元,那么是到明年4月9日,另一个4月26日培训结束,花费3600元,那么是到后年4月25日。
培训协议中既有保护员工权益的条款,也有保护公司权益的条款,公司几乎每个细分部门都有2个以上的外训,甚至部门中层管理i人员外训费用单次就几万十几万的。我认为签订协议且约定服务期是公平合理的,更何况公司向愿意长期服务的员工由培训福利倾斜也是正常的。但是有员工提出:“我不喜欢公司用协议来约束员工,我要再想一下。”很傲娇,这样的情况我心里总担心他除了傲娇,是否还有其他的原因,老板也有时候说,也可以不签订。我就很为难,按照既定制度是一定要签,如有一个两个不签,以后的怎么办?若是改制度,我就很想问,没有协议约束,这样合理吗?是否有更好的办法,既能保护公司利益,也能不让员工反感。
这个是必须要签的,不签就不能去参加培训的,我们公司以前每年都要外派优秀的员工到其它国家去学习1个月,这件事情在公司基本上都知道,虽然要签协议,但大家还是乐意不觉的签了。
还有就是你要和你的上级请求帮助,让你的上级去和老板沟通。
不知道是否能帮你,但我们公司以前是这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