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贸易型的股份制小公司做人事行政工作2年7个月,当时入职工资是2500元,后来因这个公司其他股东另创办了一家新公司,需要人事行政,便与我这个朋友商量给其加薪1000元,兼职做这个老板新公司的文职工作,等于工资是3500元,但因为这个股东创办的新公司2015年底倒闭了,因此我朋友的上司行政经理在上个月跟我朋友说要减薪到2500元,理由是我朋友兼职的这个新公司倒闭了,另外的1000元工资是这家新公司给的,所以要减薪,说如果我朋友不愿意可以辞职。我朋友肯定不愿意当时就说那就不做了,提出了离职,离职到期日是2016年1月15日,减薪从2016年1月份就开始按2500元工资计算了。但是我朋友一直没有同意减薪。在这公司工作2年7个月没有签订过任何劳动协议,社保也是在职一年之后才买的社保,而且后面这个股东创办的新公司请我朋友兼职文职工作也并未签订任何协议,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应该如何维权呢,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到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