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业务人员的工资是按照各自领取的业务指标确定的,一直以来业务人员和我们其他岗位一样正常上下班打卡,现在老板突然有个想法,想针对业务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同时还要实行责任制,大意是业务员手上有客户欠款的,那这个业务员即使工作交接了,离职了,他对这个客户的货款回收工作有终身责任和义务。不定时工作制我还可以理解,这个终身责任制,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种做法实际很难行得通,比如某业务员工离职了,即有业务关系也有客户欠款,作为企业怎么控制这个离职员工将欠款追回?顶多追不回来,扣发某些个人报酬,不可能达到其终身责任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