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有十年历史,人事部门人员变动了几次,我是去年入职公司的。员工手册有没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是全体员工通过,已经无从考证了。新员工入职都会有员工手册培训,并签字。有一位员工旷工3天,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补偿。该员工不满,认为公司无权这么做,说要申请仲裁。
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照员工手册处理?是否要给予经济补偿金?
公司需要证明员工手册符合法定程序,只要符合程序,还有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制度走了相关的法律流程,员工也知晓,那么就合法。
这就要看法院的立场来裁决了。我觉得你们有制度,且员工也知晓制度,也签名同意了。你们就可以告知工会,按员工严重违法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仲裁嘛,你们就陪着他走完法律流程吧,看看会怎么宣判。
如果你们不想以解除劳动合同来处理,那就互相妥协,按照你们的规章制度来做处罚,扣工资,扣年终奖,今后晋升调薪无望等等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