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现在许多企业在标准工时制的痛点进行解析,规避用工风险,从HR做起。
对于打工族来说,除了工资,休假也是我们比较关注的权利。而休假,除了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假期外,周末也是休假时间。休息权也是相关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那么有人问:公司规定一周只休一天,这违法吗?
违法与否,关键看公司如何操作,做对了就合法,反之不合法。

一、每周工作时间标准问题
目前,国内许多单位都是实行标准工时制,那么每周工作时间是44小时,还是40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小伙伴们看迷糊了,同一个事情为什么有两种标准!听谁的?对此,很早之前已经有学者、专家、律师等进行深入讨论和研究,过程不再过多追溯,大家时间都很宝贵。主流观点认为,答案是40小时。
这两部法律/法规都是现行有效的,存在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但在实际执行中,依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函复,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并且,从最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来看,也是明确职工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另外,每周工作或不超过40小时已经深入人心,为全社会所接受。
二、单休、大小休等如何合规
因为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觉得单休或大小周轮休,一般来说是不合规的。作为单位,如果让它变得合法合规呢?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综上所述,企业只要符合标准工时制的每周至少休息1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理论上是合法的。
为什么法律不直接要求单位每周一到周五上班,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周日休息呢?因为全国各行各业性质和生产/运营方式不一样,不能一刀切!比如餐饮和酒店业、零售业、快递与物流配送、交通和公关服务行业等等。试想想,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假如到了周末,医院工作人员、警察、交警、清洁工等都不上班了,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因此,除了标准工时制,法律还允许有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接下,以南方某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之“单休”,如何做到合规,进行解析:
1.工作时间和休息的合规
A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安排职工工作时间为:
上午:9:00-12:00(3小时)
下午:2:00-5:30(3.5小时)
每周一至周六工作,周日休息
【每日工作时间】6.5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6.5x6=39小时
标准工时制下,休息日的具体安排由企业自主决定,但需满足 “每周至少休息 1 天” 的底线要求。企业可将周日定为休息日,也可通过民主程序调整为周一至周五中的某一天作为休息日。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周六、周日必须为休息日。
2.周六上班的合规
(1)周六性质界定
①若周六被企业依法定为工作日(如通过民主法定程序、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公示确定),则员工周六上班属于正常出勤,无需支付加班费或补休。
注:民主法定程序,即民主协商、公示告知、签收确认、留存证据等,之前文章已有涉及,不过多阐述。
②若周六仍为休息日(即企业未通过合法程序调整休息日安排),则周六上班构成休息日加班,企业需支付 200% 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2)企业的举证责任
企业的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企业需举证证明周六已合法调整为工作日。
常见证据包括: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工时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中关于 “周六为工作日” 的明确约定;
√工资条中对周六出勤按正常工资计发的记录;
√员工签字确认的考勤制度签收单等。
小结:
A 企业若未通过合法程序将周六调整为工作日,即使每周总工时未超过 40 小时,仍需向员工支付周六上班的 200% 加班费或安排补休。企业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文件,通过民主程序明确休息日安排,以避免后续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