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话题,肯定会引起很大争议,甚至招人唾骂。
但,对我而言,已经习以为常了。
最近在服务一家生产制造企业,透过他们的工资表,我发现一个很奇特现象:
这家公司试行标准工时制: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但是,几乎全员加班,平均每人1个月加班28天、每天加班4小时,加班工资按1.5倍发放。所以,他们员工的加班工资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相信大多数人看到这里,都会羡慕这家公司,一是8小时工作制,二是有1.5倍的加班费,这家制造业里并不多见。
看完这家公司的工资表后,我首先庆幸这群员工遇到一位好老板,然后,我又深深为这家公司担忧,担心他们将会被过高的人工成本压垮。
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担忧呢?因为我发现,这家公司的人均产值是在逐步下滑的。
今年,公司不仅增加了近100名员工,而且还花了1000多万对生产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或更新。但,现在220多名员工的月产值,还不如过去120多人的月产值。
看完这些数据,我对老板说:不出意外,再过一年,你们公司将会被加班费压垮。为什么呢?第一,人工成本过多,导致你们没有成本优势而失去订单,或者没有了利润;第二,如果长时间的加班,已经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了,员工一告一个准,赔偿金就会让你一夜回到解放前。你以为你对员工好,给员工加班费,其实你是在给自己埋雷。
然后老板问了这个问题:
像我们公司这种,天天加班这么多,但是产值不升反降,天天被客户催货,还需要给员工发加班工资吗?
我回答道:加班工资肯定是需要发的,但不是发给工作时长,而是发给工作量。如果你发给工作时长,那么将会导致“加班工资”的现象,加班工资发的越多,“磨洋工”现象越严重。
面对无处不在的加班,苦不堪言却无力抵抗成为不少打工人最大的感知。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8小时,根据标准8小时工作制推算,人均每周加班时间至少在7小时以上。从前程无忧发布的《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来看,84.7%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
根据这些调查数据,再加上网上盛传的“996”“911”“007”等狼性加班文化,很多职场人都在骂老板黑心,只会压榨员工。
但是,很少反过来问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加班呢?难道仅仅是因为老板心太黑?
加班,通常指的是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为了完成某项工作或任务而进行的额外工作。
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这么会说,有效的加班应该同时满足“规定工作时间之外”与“额外工作”两个要素。否则,就是无效加班。
对于,有效加班,当然应该支付加班。相反,对于无效加班,依然支付加班费,就有些不合理了。
比如,我服务那家企业,加班时间并没有带来“额外的工作”,相反还把本应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的工作拖延到工作时间之外。对于这种加班,是无效加班,我认为是不应该支付加班费的。
一名员工长期需要加班,主要原因有以下五点:
第一,工作量超负荷
当员工面临的任务量超出了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范围时,加班就成为一种必要的选择。如果这是由于项目紧急、客户需求临时变化或团队协作问题等原因导致的偶然行为,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如果长期存在这种现象,可能就是人员配置过少,企业应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而不应让员工长期超负荷工作。
第二,工作效率不高
工作时长指的是投入工作的时间长度,工作量则是指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的多少或难易程度,这两者之间并非总是直接相关。
比如,一个人在短时间内可能高效地完成大量工作,而另一个人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完成相同的工作量。
同样的工作量,当大部分同事都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而个别人却总要加班,说明他的工作效率存在一些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公司可以短期内向其支付加班费,但是更应该找到其工作效率低下的原因,是对业务和流程不熟悉?还是工作方法不对?还是缺少工具表单?还是能力存在短板。
或许,公司应该考虑对其进行针对性辅导。如果辅导无效,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可以对其换岗,甚至换人。
第三,时间管理出错
有些人,是因为不懂得时间管理,每天把大多数时间消耗在既不紧急又不重要的事情上。临近快下班的时候,才发现真正应该做的事情没有做,于是不得不加班。
第四,为了加班而加班
不可否认,很多企业存在表演式加班。
“加班多代表着努力上进,加班少会被上级嫌弃。”
这种为了加班而加班的表演式内卷,不仅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内耗,还会把周围的人都卷入低效而恶性的竞争中无法自拔。
第五,为了加班费而加班
有些公司,对加班管理是非常宽松的,甚至是没有管理,只要有员工有考勤打卡,超过8小时就算加班。
这种文化,确实非常人性化,但是也导致另外一个副作用,就是混加班工资,就比如我服务的这家企业。
没有加班管理的企业,有不少员工如果没有其他事情,往往会选择加班,享受着办公室温馨的办公环境,既有加班费,又可以表演勤奋给领导看,一举两得,最后老板关门大吉。
所以,最后,我对这家公司老板说:
加班,一定要基于工作量,而不是工作时长。我们要给员工布置合理的工作量,并鼓励员工在8小时内高效完成。如果员工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基础工作量,不提倡给员工加班工资。但是,如果完成了基础工作量,加班完成额外的工作量,那么必须支给他加班工资。只有这样,员工才会珍惜工作时间,而不是上班时间摸鱼,下班后混加班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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