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名入职四年的老员工一直没有买社保,当时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来该员工工作不是很积极,领导多次提醒均无效果,并且扬言要跟公司打官司,要求公司赔偿多年未缴社保费用。
后去年12月开始,公司用另外一个不关联公司为其购买社保,并发放工资,一个月之后响应员工要求,为其加了工资。当时想着息事宁人,并未及时签订新公司的劳动合同。
现在具其购买社保已快满一年,该员工工作并未有很大改观,多次违反劳动纪律,顶撞上级领导。并跟上级领导明确,如果公司劝退他,或者开除,一定去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想问问大家,现在给员工发整改通知书,后以多次违法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是否存在风险?或者有没有其他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