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平台在协议中取消“员工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而服务企业真还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买社保,看起来是服务企业的责任,其实,二者应该共同承担责任,毕竟它们各自都有过错。
两企业共同承担责任
俨杰与云千斗签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与叮咚买菜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实际是为叮咚买菜工作和服务,对其在出租屋猝死或连续夜班过劳死等,分析如下:
1,劳动关系
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1)云千斗
签的这个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如果条款及内容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理论上是有效的。
但是,协议的约定“云千斗及入驻的平台企业与俨杰不构成任何劳动/劳务合同关系,没有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义务”。这一约定,不具有法律意义,任何企业没有任何权利对员工的任何权利说三道四,不能排除俨杰的合法权益。
构不构成劳动关系,缴不缴社保,既然有了争议,就不是员工和企业说了算,得由法律说了算。
在我看来,这个云千斗公司,与俨杰所签协议及相互关系来看,类似于“提供平台服务”,俨杰具体找到哪家公司工作或服务,是随机的,是由俨杰自己决定,但这需要看服务协议的具体内容,提供哪些项目服务/如何收取费用等,否则,有可能接近于传统意义上的派遣,这也需要看云千斗的服务资质以及具体服务活动。
2)叮咚买菜
做为一家为俨杰提供实际工作岗位的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买社保,明知道里面存在的巨大风险,又不与平台企业云千斗协商如何妥善解决潜在的问题与风险,而存在侥幸心理,故而让本可以提前妥善处理的问题呈现了出来。
3)俨杰
作为劳动者,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已经施行很多年了,本应有相关的法律意识,但是,没有对自己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况给予足够重视,现在出了问题,就有了争议,浪费时间和精力就成为了必然,这样的教训,希望每个劳动者都要吸取。
综上来看,俨杰虽然有教训,但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而那两家企业,都有法律意义上的故意过错,云千斗公司,没有任何权利剥夺员工与自己或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协议中有此内容,显然违法,也高度怀疑与平台企业的关联性,平台企业叮咚买菜,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过错责任更大。
所以,俨杰的劳动关系,当属叮咚买菜,这需要看是否具有派遣性质,不然就要属于云千斗,或者是二者共同承担。
2,监管失位失职
这样的服务协议,竞然能够堂而皇之的签订,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线下,或者是在实际的员工管理中,难道两家企业的法律工作者/HR视而不见,劳动/社保等监管部门不主动监督检查,没买社保而有工资流水的情况,不查不究不看劳动合同或什么协议?
一连串的疑问,如果不出现这些如果,都不会有类似的纠结存在。在职位谋其事,拿了皇粮,不办实事,那么多虚位虚人,设置何用,不如取消。
3,证明材料
对于俨杰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据,其实有不少,比如:
工资银行流水、出勤记录、加班考勤打卡、同事证明、入职单等,都是可以的。
但是,在寻找与单位劳动关系时,不要只限于叮咚买菜这一家公司,要将平台即云千斗一同纳入被告范围,以减少他们之间相互扯皮而让俨杰或家属东奔西走的麻烦。
这些证明材料的搜集,需要动一些脑筋,毕竟闹出了问题,去找他们,他们肯定要防你的,必然不会随意提供任何东西,这时,既可以打电话示弱或让步接受一些条件,以套出公司曾经做过这样那样对俨杰的管理过程和行为,比如迟到早退/违规处理/优秀奖励等,同时,想办法找到曾经的同事,好吃好喝后讲一些真话出来,录好音像等。
问题出了,他们肯定会想办法推脱的,维护权益的路,漫长又磨人的。
4,猝死与过劳死
毕竟事实是在出租屋猝死,是否加班多导致过劳死,这里还存在一个因果关系,比如:
近段时间加班的情况,时长及连续性,包括劳动强度等,想办法拿到加班情况,也可以找一同加班的同事了解情况,这也是一个比较麻烦的过程,单位多半会想办法消掉加班记录,如何取证,恐怕还得向法律人士咨询了。
医疗证明,医疗机构或医疗人员对猝死原因有没有诊断,这也是一个参考依据。
类似情况,这家公司的员工,有没有类似猝死情况发生,或者加班过程中发生晕倒等情况。
所以,思路要打开,不要激动,要冷静对待。
5,共同担责任可能性大
试问,有哪一个平台可以如此嚣张的在协议中约定“取消员工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这里面存在的问题太大了。
没有利益和关联性存在,打死我也不承认,好好调查取证吧,同情一下弱者,正义伸张吧。那些法律援助者,那些仲裁员和法官们,不要怕麻烦,要有正义感,要有社会责任和良知,你们多一些努力和责任,那些非法的企业就会越来越少。
所以,云千斗与叮咚买菜共担责任的可能性非常大,只是责任划分比例需要根据过错大小来确定。
2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1楼 毅行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