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地劳动法
1943年颁布的第5452/1943号法律——《统一劳工法》(Consolidacao das Leis do Trabalho—CLT)是巴西第一部系统的劳工法,包含巴西最基本的劳工与雇佣法律准则,后虽经不断修改,但至今仍是巴西劳工政策的基础。2017年7月13日获得批准的第13467/2017号法律是当前巴西《统一劳工法》的最新修订版本。
除此之外,以下法律也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对劳动法进行了补充:
–其他联邦法律
–职业安全和健康监管标准
–社会保障规范
–法院判决条例
–行政法规和企业集体协议
二、外国人在巴西工作的相关规定
巴西政府规定,在审理有关外国劳动者的雇佣申请时,作为主管部门的巴西劳工部移民局须遵循以下审批原则:
1.须是有专业技能的人员,而且需具备两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验(有高等学历者),如为中等学历的专业人员,则需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外国劳工的人数不得超过企业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外国劳工人数不到三分之一的情况下,其工资也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
3.根据巴西法律,只有当国内没有充足的专业人才可供使用时,企业才允许雇佣更高比例的外国劳动者。
(一)签证办理
员工在获得临时或永久居留签证后才能申请工作签证。
雇主和员工需要共同处理巴西工作签证申请程序。雇主必须将所有潜在员工的文件翻译成葡萄牙语并提交给移民局总协调处。文件随后会被送到外交部,外交部会通知巴西驻该员工居住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开始工作签证申请程序。之后,员工必须向当地大使馆提交所有文件。
仅巴西的法人实体可以创建签证申请,公司必须出示以下文件才能开始员工的工作许可证申请程序:
–工作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人和候选人表格
–在商业委员会或公共民事登记处登记的公司章程或合同变更
–委任申请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
员工将需要提供地址信息、护照复印件、教育和工作经验证明等。具体签证费会因国家/地区而异。
目前巴西各签证审理时间为:
–商务签证:30天
–旅游签证:40-60天
–工作和家庭团聚签证:15天
(二)外籍劳务劳工登记
1.任何获得报酬的雇佣劳动都必须进行劳工登记。劳工登记有两种形式:
–劳工的“劳动和社会福利证”(Carteira de Trabalho e Previdencia Social,以下简称“劳工证”)
–企业的“雇员登记书”(Livro de Registro de Empregos)
2.企业雇佣劳工时,须在“劳工证”和“雇员登记书”中注明工资、工作条件等。
3.“劳工证”和“雇员登记书”均由巴西劳工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和管理。
三、雇佣合同
(一)订立
巴西劳工法并未明确规定劳资双方须签订书面雇佣协议,但企业通常与雇员签订书面协议。
居于海外并被调任到巴西的外籍雇员必须与雇主签订书面的雇佣合同并须在其入境巴西之前将该等合同提交给巴西劳工部。
(二)内容
合同中必须包含的内容:
1. 雇主和雇员的身份证明(姓名、地址、纳税证明等)
2. 工作地点
3. 工作范围
4. 雇佣日期
5. 合同类型
6. 工资标准
7. 福利待遇
劳工合同有两种形式:“个人劳工合同”和“集体劳工合同”。“个人劳工合同”由企业与劳工直接签署,“集体劳工合同”由工会代表劳工与企业签署。
(三)种类与期限
1.定期劳动合同
一般最长期限为两年。定期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再次与同一员工签订新的固定合同前,需等待六个月的时间;否则这一合同将被视为不定期劳动合同。
2.不定期劳动合同
不定期劳动合同是企业常用的雇佣合同之一,也适用于连续签订定期劳动合同,中间无六个月间隔期的情形。
3.临时劳动合同
临时劳动指自然人为企业提供的短期劳动服务,以临时代替企业正规员工的工作,或满足企业短期内工作量增加的需求。劳动期限由雇主决定,期满可以延长一次,但延长的期限不超过先前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
(四)试用期
一般情况下,劳工试用期为45 天,可延期一次(45天)。试用前,劳工应接受健康检查。试用期内,企业和劳工都无需缴纳工龄保障基金(FGTS)等费用。
(五)解除合同
1.雇佣合同在以下情况可以被终止:
• 雇主(以正当理由或无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合同;
• 雇员辞职;
•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期满。
法律并未在“无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关系”和“裁员”之间作出明确的界定。法律也未强制规定雇主必须向雇员说明终止雇佣合同的理由。
雇主可以基于雇员以下任意一项以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合同,但同时雇主就此情况负有举证义务:
• 任何不诚实行为;
• 雇员缺乏自制或违纪;
• 雇员以个人名义或代表第三方进行常规业务,但雇员的该等行为事先未经雇主批准,或雇员的该等行为与雇主的业务存在利益冲突并对雇主的业务造成了损害;
• 雇员在最终审判中受到刑事起诉,并且最终的处罚不得被赦免;
• 雇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工作表现未达到要求;
• 经常酗酒或在工作时间酗酒;
• 泄露商业机密;
• 任何不遵守纪律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 放弃雇佣关系;
• 在工作时间做出任何损害任何人名誉或声誉的行为,或在同等情况下做出任何暴力行为,但自卫或“第三方防卫”除外;
2.离职通知期
• 雇主必须提前30天就解雇通知相关雇员。
• 雇员可以通过提前至少30天通知雇主的方式提出辞职。但是,雇主可以在通知期间免除雇员的相关工作职责。
3.赔偿金
如果雇主终止雇佣合同,雇员可以获得下列各项“离职补偿金”:
• 未休的年假以及按雇员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的“假期薪资”,此外还有相当于雇员月薪1/3的奖金(“假期奖金”);
• 根据雇员在离职当年实际工作的月数按比例计算的“圣诞奖金”;
• “失业保障金”(FGTS)以及向被解雇雇员支付的相当于其FGTS帐户内所存FGTS总额40%的“赔偿金”,外加相当于FGTS总额10%的支付给政府的“罚金”。
固定期限的合同一方如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则其须向合同的对方作出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金额相当于从合同被终止到合同正常期满期间雇员原本应获得的薪酬的50%。
4.代替通知补偿金
雇主终止雇佣合同,且并未提前三十天通知雇员的情况下,雇主需要在相关雇员离职当日向雇员支付一个月工资。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长
1.每日8 小时、每周44 小时、轮班每班6小时。
2.在4~6 小时的连续工作期间,劳工应有15分钟休息时间;从事连续6 小时以上的工作,劳工应有1~2 小时的休息或用餐时间。
3.在两个工作日之间,雇员必须获得至少1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1.巴西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周六下午和周日休息。政府机关每周工作5天,周六和周日休息。
2.巴西的节假日较多,除了国际公认的节假日外还有不少宗教节日,且各州、市不尽相同。
(三)加班
1.如在工作日加班,雇员可以获得的每小时加班工资最少须为其正常每小时工资的1.5倍;如在周日和公共假日加班,雇员可以获得的每小时加班工资最少须为其正常每小时工资的2倍。
2.如在夜间加班(晚上10点到凌晨5点),则应在原基础上额外支付20%的夜间加班费。
3.在法律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时间均被认为是加班时间,每日工作时间可增加不超过两个小时的加班。
(四)请假、休假
1.病假
当员工因健康问题而不能上班时,在该员工能够提供医生证明的情况下,雇主必须支付他们前15天的病假工资。如果员工因健康原因而不能上班超过15天,那么巴西社保局(National Institute of Social Security, INSS)将会接管,承担第16天及以后的津贴费用。
2.育儿假、产假
–产假的天数为120天,在此期间雇员的工作被保留,并且雇员可以照常领取工资。2008年新增规定产假的天数可延长至180天(私营企业可自主选择)。
–雇员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巴西国家社会保障局”支付。
–男雇员可以休连续五天的陪产假,可延长至20天。
3.其他
–雇员直系亲属死亡,可有2天假期。并且雇主有义务给予其雇员必要的假期以举办葬礼。
–雇员结婚,可享受5天假期。
–雇员提供献血证明可享受1天的献血假(每年仅一次)。
–雇主应给予半天带薪假,准许雇员进行公共选举投票;给予1天带薪假,准许雇员参与选举或陪审团工作。
–雇员需要服兵役时,雇主应提供12个月的兵役假。
五、最低工资和发薪规则
1.劳工工资以雷亚尔按月发放。劳工工资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
2.最低工资每年4 月底前后根据物价水平调整一次,2022年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12雷亚尔(约合人民币1564元)。各行业劳资双方在遵守政府最低工资的基础上,还可商定本行业的最低工资。
3.最低工资至少应有30%以货币形式发放。
4.劳工在工作满12 个月以后,可获得一个月的额外工资。没有正当理由解雇工人,雇主必须继续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工龄保障基金(FGTS-Fundo de Garantia do Tempo de Servico)
FGTS体系是强制性的,其规定雇主每月须就之前一个月为每位雇员缴纳金额相当于该雇员工资8%的“失业保障金”,每月缴纳的该等费用作为“社会保障金” 存在每位雇员名下的特定银行账户内。
雇员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从该帐户内支取这笔款项:
• 雇主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雇雇员;
• 固定期限的合同期满;
• 雇员罹患某种疾病;
• 雇员退休;
• 雇员计划购买不动产。
被雇主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解雇的雇员可以从其失业保障金帐户内提取FGTS和相应的利息、货币调整值,以及相当于其FGTS帐户内所存总额40%的“赔偿金”。“集体谈判合同”可能还规定了额外赔偿。如果雇员死亡,则该雇员的FGTS将被作为其财产的一部分。
(二)社会保险金(INSS 或称CINSS)
国家社会保障局(INSS)主要负责维持巴西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支付退休、死亡、疾病、残疾、援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福利等。首次获得正式劳动合同的雇员自动加入INSS系统。
社会保险金通常依据公司员工数目区分税率范围,税率介于26.8%至28.8%之间
(三)交通补贴
1.给雇员发放交通补贴是所有雇主的义务。公司必须为雇员提供上下班的交通补贴,或为他们的公共交通费用提供报销,支付的费用应超过雇员工资总额6%。
2.虽然每个地方的制度不同,但工业领域的企业通常从工资中扣除6%,以此购买公共交通公司通用的交通券,雇主产生的这部分支出可在所得税中扣除。